電絕緣鞋(靴) 是能使人的腳與帶電物體絕緣,預防電擊的防護鞋 (靴),各種電絕緣鞋 (靴) 均應符合GB12011-2009《足部防護 電絕緣鞋》的規(guī)定。
(1)耐電壓15kV以下的電絕緣皮鞋和電絕緣布面膠鞋適用于工頻電壓1V
以下的作業(yè)環(huán)境,耐電壓15kV以上的電絕緣膠靴和電絕緣塑料靴適用于工頻電壓kV
以上的作業(yè)環(huán)境。
(2)穿用電絕緣皮鞋和電絕緣布面膠鞋時,其工作環(huán)境應能保持鞋面干燥。
(3)電絕緣鞋應放在干燥通風的倉庫中,防止霉變,
堆放離開地面和墻壁20cm以上,離開一切發(fā)熱體1m
以外,避免受油、酸堿類或其他腐蝕品的影響。
(4)穿用任何電絕緣鞋均應避免接觸銳器、高溫和腐蝕性物質,防止鞋受到損傷,
影響電性能,如果幫底有腐蝕、破損之處,則不能再作為電絕緣鞋穿用。
(5)經(jīng)預防性檢驗的電絕緣鞋耐電壓和泄漏電流值應符合標準要求,否則不能使用。每次預防性檢驗結果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。電絕緣鞋(靴)是能使人的腳與帶電物體絕緣
,預防電擊的防護鞋 (靴),各種電絕緣鞋
(靴)均應符合GB12011-2009《足部防護 電絕緣鞋》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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